三、 接待标准:
1、交通:重庆/西宁/重庆往返机票,空调旅游车(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);
2、住宿:指定酒店双人标间(产生单房由客人自理差房);
3、餐费:3早4正(正餐八菜一汤、10人/桌、酒水自理,正餐25元/人 );
4、门票:景点第一大门票(标明自费项目、游船费、电瓶车、娱乐费用客人自理);
5、导服:地陪导游服务,请客人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;
6、自费项目客人自愿选择,并自行承担风险和后果;
7、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可根据当时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相应调整。
8、请各组团社仔细核对游客姓名,如所提供的客人名单与本人不符,我社不承担责任;
9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政策、自然、暴乱等)而新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;
10、以上行程游览时间及车程为参考时间,以当时具体为准。
11、客人如有证件或有未去景点,按旅行社价格退。
12、可以进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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